首页 > 报考指南 > 正文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5-01-09 14:36:16 | 招生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4012962隶属于:——
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

答:


二、报考条件


1.舞蹈表演专业的报考条件为:


(1)在 2016 年 12 月完成 2017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本专业只招收普通高考音乐类考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三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 D 级及其以上等级。


2.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的报考条件为:


(1)在 2017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 2017 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2)在中职学校就读的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直接相关 。


(3)必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B 级以上(含 B 级)证书。


三、报考安排


1.普通高考补报名时间: 2017 年 2 月 15 - 20 日。(请咨询所在学校或所在地教育局的招生办公室 )


2.我校现场报名时间:2017 年 2 月 21 - 25 日。


四、考试安排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完成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文化基础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不另设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入围条件。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性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 内蒙古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一所以 理工 科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国标代码14248。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继续教育职能。现设有化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资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管理系、基础部、思政部、电大分校等系(部)。学院校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赛罕街1号。 招生网

第四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招生 就业 处、教务处、监督检查室及各系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

第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根据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人才需求的实际,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 考试 招生办法,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十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第十一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上,采取“专业 志愿 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院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院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9]23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四条 资助范围:经班级、系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孤残学生。

第十五条 资助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审批、公示、助学金发放。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家庭经济情况 书 面承诺材料。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根据个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书面承诺材料和申请人平时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认定评议,将认定评议结果由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所在系部审核。

系部审核: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果进行审核,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学院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学院审批。

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助学金发放:所获助学金用于缴纳 学费 的,直接转入学院学费收缴账户;所获助学金用于临时性生活补贴的,直接由财务部门发放到相关学生银行卡中。

附则

第十六条 在外语教学方面,受师资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七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我院应用化工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专业。由于考生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我院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新生 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查,对不能进行正常 学习 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无性别要求。

第十九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文理综合类考生只要专业大类相符即可报考。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100元/人学年、六人间1000元/人学年、八人间900元/人学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我院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向其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 毕业 证书 。

第二十二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介绍 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和门户网站等。

第二十三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477-8396757  传真:0477-8396759

招生热线:15548554405     15661814408

15661814409     15661814406

电子邮箱:ordossvc@163.com    邮编:017000

第二十四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严格按照本章程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以及上级有关政策不相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以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高校全称:浙江音乐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邮政编码3100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制:按照不同招生模式、专业招考方向,分为两年制、四年制或五年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浙江音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议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各类本科招生工作安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制定并印发各类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组织开展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和新生复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本科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学院纪委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共582人,所有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面向浙江省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计划招收舞蹈表演、表演2个本科专业48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面向浙江省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开展“专升本”招生,计划招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本科专业2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计划招收15 人,录取原则按照《关于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招生公告》规定执行。

面向港澳台地区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表演5个本科专业1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面向国际学生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的学生,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招收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和发展需要,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或招考方向。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院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外语入学考试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必修课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招考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咨询。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级专业统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我院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招考方向),参考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标准分计算);所有招生专业均不设文化课成绩单科分数线。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且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钢琴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依次按《歌曲写作》、《面试问答》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基本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音乐剧)专业依次按《声乐演唱》(复试)、《舞蹈表演》(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我院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舞蹈学(师范)、艺术与科技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100)×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作品表演》(复试)、《单一技术技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与科技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新媒体艺术作品分析》、《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考生所填报志愿须与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专业或招考方向一致。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其他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非浙江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350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住宿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或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为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571-89808080

学院网址:

招办邮箱:zs @zjcm.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80820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招生网:www.zhaosheng.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怎么样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3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怎么样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3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怎么样(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的学院简介) 1、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怎么样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OrdosVocationalCollegeofEco-environment)是一所以培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类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1978年在达拉特旗成立的鄂尔多斯农牧学校,2011年更名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更多详细内容,

2023-06-06 11:44:56
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注意!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 注意!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 日前,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布了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一起来看看吧!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据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

2023-07-06 19:31:23
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注意!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 注意!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 日前,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布了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一起来看看吧!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202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春季招生计划据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

2023-07-15 00:22:30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怎么样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3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怎么样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3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怎么样(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的学院简介) 1、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怎么样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OrdosVocationalCollegeofEco-environment)是一所以培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类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1978年在达拉特旗成立的鄂尔多斯农牧学校,2011年更名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更多详细内容,

2023-06-05 01:12:17
广东职中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
广东职中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招生条件

3+证书志愿填报时间 3+证书志愿填报时间3月17日14:00至21日12:00。 一、3+证书 指“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学生必须具备一门专业技能证书,同时笔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所以简称3+证书高考。 二、分数计算方法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科满分值为150分,参加“3+专业技

2024-08-20 15:17:12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优势专业有哪些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优势专业有哪些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优势专业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特色优势专业有哪些、哪些专业比较好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最好的专业名单,包含特色专业、优势专业等,供大家参考。 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最好的专业名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2

2023-06-02 16:19:42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录取分数线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招生人数多少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录取分数线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招生人数多少

今天招生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录取分数线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招生人数多少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录取分数线是多少1、2022年广东高考历史类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批专业组(504)(首选历史,再选不限)类考生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需要406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132609名。2、2022年广东高考历史类协同培养

2023-09-05 08:00:41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优势专业有哪些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优势专业有哪些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优势专业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特色优势专业有哪些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了方便大家查询,本站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国家级重点专业名单,供大家参考: 1、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名单 国家级示范专业:畜牧兽医(现更名为动物医学专业) 2、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简介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

2023-05-31 14: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