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16:24:33 | 招生网
根据《扬州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网上报名15076人,13525人通过资格初审,1551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已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根据《简章》规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13525名考生予以公示(按报名号为序,详见附件)。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结果。
1.公示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在此期间,个人、集体、组织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我校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请以实名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5月31日18时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测试费用(我校不限定考生报考院校数量,但面试时间冲突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面试,请慎重选择)。逾期未网上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3.面试报到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08:00—17:00;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11日上午08:00开始。具体安排请考生于6月10日前及时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发布的公告。
4.在公示期、面试报到及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报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并取消学生在我校综合评价面试资格、录取资格。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15150825644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校纪委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扬州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扬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招生网
扬州大学2023年招生咨询1群:529151159(已满)
扬州大学2023年招生咨询2群:585967809
扬州大学2023年招生咨询3群:807800991
扬州大学2023年招生咨询4群:778052097
扬州大学2023年招生咨询5群:785914705
扬州大学2023年招生咨询6群:787158370
备注:以上六群加入其一即可,请勿重复加入。
附件:扬州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招生网:www.zhaosheng.com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对资格审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5月22日-5月29日。对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在5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二、公示内容包括报名号、姓名、性别、符合的报名条件,学科奥赛类
南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南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李翊暘等12006位同学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公示日期为5月24日起至5月30日止。 一、6月1日(17时关闭)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按报名号从小到大排序)。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考生评审条件分。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5月22日至5月31
根据《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省2023年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审核合格名单分别在我省九个市(州)以及各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及有关学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2日。 举报申诉电话:贵阳市:0851-85519653,遵义市:0851-28224283,安顺市:0851-33229311,六盘水市:0858-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我校现将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初审通过考生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近期发布的能力测试通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登录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反馈,我校将依规予以认真核查。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箱:bwzsb@bfsu.edu.c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5月24日14:30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以报名号排序)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2.网上确认考试及缴费: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即日起至5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扬州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创新潜质突出、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A类条件之一的,可在A类或B类中任选一类报名。符合B类条件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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