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8 01:18:06 | 招生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审核结果、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即:北京校部58人,保定校区65人。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其他省份招生计划均为理工类计划。我校将根据入选考生情况、往年报考情况以及高校专项生源在校学习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的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
校区 |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3+3”模式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
北京校部 | 电子信息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新能源)、核工程类、水利类 | 理工/综合改革 | 物理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保定校区 | 电子信息类、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类、自动化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类(智能) |
四、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品学兼优且对我校专业(类)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
五、申请程序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学校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25日。
2.需要考生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招生网
(1)《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中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000字以内;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参加社会活动以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相关材料;
(4)在“所报志愿的附加要求”中,考生务必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下三项材料:
①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的学籍证明原件(须学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②考生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要求能证明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③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确认志愿”前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志愿”,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材料”时,即为完成报名。
注:申请表上本人照片为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不得用其他照片粘贴覆盖;报名系统上传申请表须为原件。
4.考生所在中学要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提交的与中学相关的报名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
5.考生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未按本简章及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6.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成立由招生、培养等部门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
2.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将于6月初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填报高考志愿时,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应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本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对于各专业的体检要求进行报考,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录取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八、监督机制
1.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其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
4.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
电子邮箱:bd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发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一)考生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即:经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向我校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身体条件达到体检各项要求(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
二、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需要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签字盖章的《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保送生申请表》原件扫描件(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并在每一页的页尾签字盖章);
(二)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无固定格式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三)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扫描件(请将证书复印后,加盖中学公章证书后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三、考核与录取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外语类保送生的考核与录取工作。
(一)初审
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12月23日在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我校不再单独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二)专业测试
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测试内容为英语综合能力面试,面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面试形式为指定平台线上面试。具体面试方案将于2021年12月23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资格认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审核。
(四)录取
1.公示期间无异议且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预录取考生,我校将按规定在教育部公示的2023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进行保送资格复审,不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预录取考生须按规定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我校在收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审批表或录取花名册后发放保送生录取通知书。
4.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四、监督机制
(一)学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外语类保送生的,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备并在校内公示,教职工本人要全程回避。
(三)申请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推荐工作,推荐及申报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弄虚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认定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网址: 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25294
电子信箱: zhaoshengzixun@ustb.edu.cn
监督电话:010-62332229
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六、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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