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对招生简章都十分关注,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中山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医学院直博录取分数,下面就随招生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中山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医学院直博录取分数](/draw/thumb/37845/03a6e789c077d235208487633f946cb2.png)
2023年中山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官网发布的《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
工商管理硕士(含MBA、EMBA、国际MBA和医疗管理MBA)招生简章》,2023年中山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的国际学生按照学校2023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的申请程序办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EMBA报考者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除符合以上要求外,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7、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2023年中山大学MBA研究生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中山大学MBA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报名时间: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于2022年10月5日-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按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022年11月上旬)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注: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栏目通知
。
2023年中山大学MBA研究生初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初试科目: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英语二)
初试地点:
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023年中山大学MBA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初试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EMBA项目网站公布。
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已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面试)外的复试内容;未参加提前面试、未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全部复试内容。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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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中山大学 2008年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08年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第二条 校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原则和规定
第六条 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计算机按事先设定的规则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投档;录取时,以考试分数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高考实考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九条 院校级差: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设置院校级差分(每一级差为30分,即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30分,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去60分,依次类推)。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关于志愿投档的规定。非第一志愿考生若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出档,将减去院校级差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专业录取;若未同时出档,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第十条 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则视为不服从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亦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志愿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中录取。我校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包括: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
法医学、临床医学(眼科视光学)、医学检验、
医学影像学、
护理学、
康复治疗学、
生物医学工程、
药学。
第十一条
日语、
法语、德语专业可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相同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定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体检受限专业,按我校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执行。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逸仙班”选拔:我校在物理、
化学、生物及经济(理科)类专业入学的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位学生组建“逸仙班”。“逸仙班”以理科基地为依托,按学科群打基础,因材施教,优生优培,致力于加强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协调发展,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以上四类专业具体是指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政学、
金融学、
保险、
物流管理、微电子学、
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材料物理、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化学、
应用化学(
化学生物学)、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态学等18个专业。
第十四条 “博雅班”选拔:我校面向传播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政治与
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法学院相关专业入学新生中择优选拔120人组建“博雅班”,通过集中全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跨学科博雅教学、国际化办学、双语教学、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创业项目实践等改革于一体的新机制,着力培养一批有较强学术创新潜能、团队协作精神与创业实践技能,善于参与国际竞争,并有一定的领导才能的精英人才。入选“博雅班”的学生可获得课外调研、校外实习、创业实践等实践教育的专项资助,并享有辅修上述四个学院各专业课程的优先机会。以上四个学院的相关专业具体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
公共关系学、
行政管理、
国际政治、
社会学、
社会工作、公共政策学、法学、
新闻学、
艺术设计学、
数字媒体艺术等18个专业。
第十五条 少数高考成绩优秀的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新生入学后经选拔可以调整到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就读。
第三章 其他类招生
第十六条 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
中央民族大学。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第十七条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执行;保送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国防生的录取按照《中山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其他相关说明
第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目前共有四个校区,各招生专业(方向)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或致电咨询我校招生办。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08年3月31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0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1598、84036491(传真)
网址:
招生网
中山大学医学院直博录取分数
招生网(https://www.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中山大学医学院直博录取分数的相关内容。
中山大学医学院直博录取分数因年份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近年来中山大学医学院直博录取分数的一些参考数据:
2019年:
- 临床医学:总分不低于55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70分,生物和化学不低于130分。
-
基础医学:总分不低于50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70分,生物和化学不低于120分。
2018年:
- 临床医学:总分不低于55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70分,生物和化学不低于130分。
- 基础医学:总分不低于50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70分,生物和化学不低于120分。
2017年:
- 临床医学:总分不低于55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70分,生物和化学不低于130分。
- 基础医学:总分不低于500分,其中英语不低于70分,生物和化学不低于120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录取分数还会受到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表现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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