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9 02:31:35 | 招生网
2022年南京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招生网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是 江苏 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学校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
第三条 学校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 校招 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方案并报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会议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拟订各类招生方案,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 志愿 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热爱外语类专业且英语基础扎实,如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 体育 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 分数线 ”),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并安排专业,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兼报不同 艺术 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 学习 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费 、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等)和(苏价费〔2002〕369号)。学费按工科类5800元/年,理科类5500元/年,文科类5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体育类5300元/年,其中省优势学科部分相关专业上浮10%。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将“扶困”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四维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助力广大学子 成长 成才。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 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网址:;
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的时候是要把你的第一院校作为参考条件的,学校越好竞争力越强。
更多关于南京师范大学的信息介绍:
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以悠久的历史、优良的传统、先进的教育理念、博大的人文精神、良好的学风、创新的机制、一流的师资、丰硕的教学与科研成果,跻身于全国高校同类院系前列,是我国人文科学研究的重要学术基地。
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等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现当代文学国家重点学科、戏剧与影视学江苏省重点学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及汉语言文学三个实力雄厚的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多年来走出了一条专业基础扎实、文化特色显著、学界一致好评、业界广泛认可的育才之路。
招生网(https://www.zhaoshe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厚生计划”招生简章(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关内容。
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厚生计划”招生简章(高校专项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和《教育部关 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 号)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 坚持传承与弘扬“厚生”精神,努力践行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功能,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以下简称“厚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收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厚生计划”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 县级市)以下高中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 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厚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 计划的 2%,约 80 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条件 报考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 2018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 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 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四)“厚生计划”主要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申请者高中阶段每 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排名须位于所在高中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 20%。
四、报名程序(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 2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二)报名流程
考 生 须 在 规 定 报 名 时 间 内 登 录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报 名 系 统(),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须根据报名系统中设置 的相关专业进行填报,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
(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 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志愿以考生在高考志 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2.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及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 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此类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和考生本人页)。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
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
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政策
(一)学校将依据报名条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 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 5 月 30 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 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 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公示无异议的“厚生计划”合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计划和 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江苏考生为排序分)由高到低,根据我校招生 章程中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相关要求为:
1.江苏省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 BB, 排序分计算方法为:高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 A+A+的加 3 分,A+A 的加 2 分,AA、A+B+ 或 A+B 的加 1 分)。
2.江苏省外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 取控制分数线上 30 分,符合所填报专业录取要求。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 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报名系 统)。
4.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执行。
六、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工作。南京 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 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厚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 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 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对提 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考资格, 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 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以及《刑 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招办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南师招办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 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八、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厚生计划”相关事宜,请考 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更多招生简章资讯敬请关注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招生网:www.zhaosheng.com南京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哪些专业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10个专业领域,具体是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等10个专业领域。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看学校吗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的时候是要把你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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