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6 07:41:08 | 招生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我校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的高中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总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省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
1.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登录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2:00—2023年4月25日24:00。
3.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考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2)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且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可上传。
(二)资格审核
1.我校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资格同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
2.我校“筑梦计划”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3.“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四、录取原则
1.“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按要求当年报考我校,考生所填专业须为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投放专业。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生源省要求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等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六、其他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1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本科招生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所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不组织专业校考,采用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一)音乐学(研究、分析与创作)
1.计划招生10人。
2.招生省份:江西、广东、四川。
(二)音乐表演
1.音乐表演(器乐)
仅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仅招马林巴或小军鼓)、钢琴、二胡、琵琶、中阮、竹笛、笙、扬琴、古筝。
(1)计划招生51人。
(2)招生省份: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
2.音乐表演(声乐)
仅招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不含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
(1)计划招生30人。
(2)招生省份: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三)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1. 计划招生44人。
2. 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
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招生省份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器乐) |
音乐表演(声乐) |
舞蹈学 |
合计 |
|
浙江 |
-- |
-- |
-- |
2 |
-- |
2 |
江西 |
3 |
小提琴 |
2 |
4 |
4 |
15 |
扬琴 |
1 |
|||||
二胡 |
1 |
|||||
山东 |
-- |
-- |
-- |
-- |
4 |
4 |
河南 |
-- |
单簧管 |
2 |
4(文科3 |
4 |
21 |
双簧管 |
1 |
|||||
长笛 |
1 |
|||||
长号 |
2 |
|||||
西洋打击乐 |
1招生网 |
|||||
小提琴 |
2 |
|||||
中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大提琴(理科) |
1 |
|||||
钢琴(理科) |
1 |
|||||
湖北 |
-- |
-- |
-- |
4 |
4 |
8 |
湖南 |
-- |
大管 |
1 |
5(历史4物理1) |
4(历史3物理1) |
21 |
圆号 |
1 |
|||||
中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钢琴 |
1 |
|||||
竖琴 |
1 |
|||||
扬琴 |
1 |
|||||
古筝 |
1 |
|||||
二胡 |
1 |
|||||
琵琶 |
1 |
|||||
竹笛 |
1 |
|||||
笙 |
1 |
|||||
广东 |
5 |
单簧管 |
1 |
7 |
6 |
36 |
双簧管 |
1 |
|||||
大管 |
1 |
|||||
长笛 |
1 |
|||||
小号 |
1 |
|||||
圆号 |
1 |
|||||
大号 |
1 |
|||||
西洋打击乐 |
1 |
|||||
小提琴 |
2 |
|||||
中提琴 |
2 |
|||||
大提琴 |
2 |
|||||
低音提琴 |
1 |
|||||
竖琴 |
1 |
|||||
钢琴 |
1 |
|||||
中阮 |
1 |
|||||
广西 |
-- |
-- |
-- |
-- |
4 |
4 |
海南 |
-- |
-- |
-- |
-- |
4 |
4 |
重庆 |
-- |
-- |
-- |
4 |
4 |
8 |
四川 |
2 |
-- |
-- |
-- |
-- |
2 |
甘肃 |
-- |
双簧管 |
1 |
-- |
6 |
10 |
大管 |
1 |
|||||
小号 |
1 |
|||||
西洋打击乐 |
1 |
|||||
总数 |
10 |
-- |
51 |
30 |
44 |
135 |
注:在不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均为文理统一编制的综合计划。在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上表中未标注区分文理科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为文科计划或首选历史计划。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一)我校音乐学专业招考方向为非师范、非音乐教育方向,考生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包括器乐演奏钢琴科目。根据学校音乐学专业培养要求,音乐学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中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此科目总分的80%。
(二)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三)报考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须与报考我校舞蹈学招考方向一致。根据学校舞蹈学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四、学费
我校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监督机制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若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二)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0-39380901
传真:020-39380901
网址:http://www2.scut.edu.cn/art/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HG-YSXY)
(三)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
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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