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简章 > 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2023-04-28 15:40:37 | 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2隶属于: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

第四条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咨询机构。

第六条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就业情况、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条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一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报考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澳门保送生、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类型的考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考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三条我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四条投档时,在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十七条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招生网

第二十二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型招生简章及合格生公示等规定执行。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及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编报及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司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提前批普通类专业(不含国家专项及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及中法学院各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专业所在学院。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6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七条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约为2200元/年,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zizhuban@ruc.edu.cn。

第二十九条阳光招生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62513046,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s://rdzs.ruc.edu.cn,电子信箱:zsb@ruc.edu.cn。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第三十条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招生网:www.zhaosheng.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相关推荐
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圆梦计划” 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圆梦计划” 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圆梦计划”,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所在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和实施机构

2023-04-28 15:47:46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新一届高

2023-04-28 15:40:18
中原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中原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中原工学院 二、学校地址 龙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中原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三、招生层次

2023-04-28 15:37:36
青海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青海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青海民族大学(QinghaiMinZuUniversity) 学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国标代码:10748 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于1981

2023-04-28 15:41:0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专业招生章程(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专业招生章程(北京)

哪些大学在西藏招生? 综述:分数线并没有公布,有需要可以咨询各学校。具体学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工程学院、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武警工程学院、武警医学院、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西北政法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People'sPublicSecurityUniversityofChina),简称公安大学,位于北京市,是公安部

2023-08-28 17:46:48
河南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河南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

2023-04-28 15:37:07
河南农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河南农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名称:河南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6。办学地址: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建有郑州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和许昌校区。主管

2023-04-28 15:37:39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

2023-04-28 15: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