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6 19:21:22 | 招生网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招生网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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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法律依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条 保留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1、保留“烈士子女”、“回族”、“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中“烈士子女”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回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负责抽查复审;“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2、保留“除回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负责抽查复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第三条 保留和完善1项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山区”地方扶持性加分项目,对“山区”生源范围做进一步明晰。具体表述为:
1、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 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学生,报名参加高考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3、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4、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银川一中民族班和吴忠中学民族班的山区户籍学生,不再享有山区高考加分资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分值,所有加分项目分值不得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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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只能选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烈士儿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儿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照料12分,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照料10分;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域部队现役军人儿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儿女照料9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儿女。
宁夏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
宁夏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法律依据:《自治区
回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 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20〕3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20〕11号)规定,今年我区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23年宁夏高考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18〕11号)的有关规定。 43.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宁夏
高考壮族加分政策2021 法律分析:1.2023年及以后,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边境县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8个边境县的加5分。 2.“5市城区”包括:南宁市、柳州市、桂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数民族聚集地加分 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少数民族,在高考当中加分20分。 2、散居在少数民族乡加分 散居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的时候加分10分。散居少数民族是指一些少数民族他虽然不是在少数民族聚集地,这样的地方在高考的时候就可以加分10分。 3、散居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加分 散居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在高考当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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