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 15:33:27 | 招生网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二、报考条件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拟定102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汉语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录取到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专业分流工作按学校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
学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请于4月25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确认志愿。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须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和考生签字、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中版本号一致);
(2)个人自述报告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报告内容应全面阐述申请报考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以内;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4)户籍证明为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如无以上材料可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5)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提供;
(6)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若无获奖可不提供。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申请材料以照片(JPG或JPEG格式)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无须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一致者,学校不予审核。
五、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审核工作组,工作组对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情况进行复核,并对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于5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八、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九、其他说明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监察电话:0451-82191931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nefu.edu.cn
十一、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网
东北林业大学
2023年4月
附件:
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类) |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 | ||
3+3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3+1+2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车辆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风景园林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土木工程 | 理工 | 物理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物流工程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 | 理工 | 不限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经济学类(含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 | 不限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 |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知山知水,树木树人”为校训,是一所具有优秀办学传统和深厚文化底蕴的绿色学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 2.考生须为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无公费师范生需求的省区市除外)内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总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学校综合各省(市、区)获得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历年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及选科要求见附件1,最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二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地区、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份为: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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